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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贯彻房产政策不力 相关市长、县长将被约谈

发表于2011-05-16

       在国家调控房价、建设保障房力度空前加大的背景下,山西亦紧急行动起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有关决策部署。4月份,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规定,对于新建住房价格上涨过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要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今年,我省将建设保障性住房37.54万套。我省要求各市县确保9月底前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部开工,6月底前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开工;确保年底前含续建项目在内的竣工套数达到全年计划开工套数的60%以上。

       按照规定,全省各市、县人民政府将建立住房保障和稳定住房价格约谈问责机制。对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未完成本地区新建住房价格控制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目标任务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需要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作出专题报告。

       同时,我省还将执行差别化信贷和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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